近日,建投雄安公司取得雄安新区税务局自成立以来出具的首份《国家税务总局河北雄安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税收事先裁定意见告知函》,明确了公司开发项目“先租后卖”相关业务的税务处理方法,为公司创新销售模式、不断提高去化率提供了有效助力。
在前期准备工作中,建投雄安公司持续与新区税务局进行沟通对接,多次开展现场调研座谈,双方就业务模式与政策适用等进行了充分交流。因准备工作充分,从提出申请到收到税收事先裁定意见告知函仅用了一周时间,为公司合法合规开展业务和未来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据。
税收事先裁定是税务部门为大企业提供的一项事前防范涉税风险服务,主要是对企业未来可预期的复杂涉税事项适用的税收政策给予正式答复,提高大企业税务处理确定性。针对河北建投雄安·金湖未来城项目商业类建筑面积占比较大,面临较大的去化压力;客户因自身情况在房产购置、租用等方面存在差异化需求等问题,建投雄安公司积极创新先租后卖、以租代售等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多种置业选择,与客户实现双赢。
(河北建投雄安公司 张子文供稿)